【资料图】
财政部网站9月2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标签:
10月31日,中国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联采办)发布公告,决定取消葛兰素史克(GSK)的度他雄胺胶...
中国商标网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20件图形商标“无效”,于8月25日出...
北风起,寒意浓。进入11月份,北方大部分地区供暖启动在即,今年冬天能源保供情况备受关注。当前,我国...
进出口总值31 11万亿元,同比增长9 9%——近日,前三季度外贸数据发布。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贡...
三年前的今天,三大电信运营商的5G套餐正式上线,5G在中国正式开始商用。一转眼三年过去了,记者从工信...